问题 | 养殖场遭强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维权技巧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养殖场遭受强制拆除所涉及到的赔偿问题,其具体的赔偿标准往往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进行确定。
其中主要包括了养殖场内建筑物以及相关设施的实际价值、养殖过程中所产生的牲畜损失、以及由于强制拆除而导致的生产经营活动无法正常开展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等等。 在赔偿金的计算上,应当遵循保障养殖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一基本原则。 若经查证,此次强制拆除行为确属非法,那么在赔偿金中还需考虑到因违法强拆行为所引发的外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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