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农村宅基地动迁补偿过渡费谁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上海农村宅基地动迁补偿过渡费的归属问题,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一、房屋产权人获得过渡费 过渡费主要是针对因房屋拆迁,使得被拆迁人在过渡期间生活受到不便而给予的一种补偿。 在宅基地上房屋产权清晰明确的情况下,过渡费通常会由房屋产权人获得。 这是因为产权人对房屋拥有法定的权益,拆迁对其财产权益产生了直接影响。 二、部分过渡费补偿给实际居住使用人 若房屋存在租赁、借住等情形,实际居住使用人因拆迁需要另行安排居住。 在过渡期间,他们会面临居住成本增加等一系列问题。 例如,可能需要临时租赁其他房屋居住,承担额外的租金费用。 这种情况下,部分过渡费可能会补偿给实际居住使用人,以弥补他们在过渡期间的额外支出。 三、通过协商分配过渡费 在一些复杂的情况下,如家庭成员间对宅基地房屋存在共同权益等,可由相关方协商确定过渡费的分配方式。 各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贡献程度,共同商讨出一个合理的分配方案。 具体的分配还需要结合当地动迁政策、拆迁协议的约定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各方对过渡费归属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家上海农村宅基地房屋动迁,涉及过渡费归属问题。小朱是房屋产权人,将房屋出租给小李居住。动迁后,小朱认为过渡费应全归自己,小李则称自己过渡期间租房有额外支出,应分得部分过渡费,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房屋产权人,对房屋有法定权益,拆迁影响其自住或出租收益,按照原则,其有权获得过渡费。 2、小李作为实际居住使用人,因拆迁需另行租房,面临居住成本增加问题,部分过渡费补偿给他以弥补额外支出也是合理的。 3、双方可结合当地动迁政策、拆迁协议约定等协商确定过渡费分配方式,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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