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有哪些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拆迁所涉及的相关补偿准则如下:
首先是住房补偿费用,这将依据被拆除房屋的构造以及其折旧状况划分等级,然后再以每平方米的单价进行精确计算; 其次是周转补偿费用,这将根据临时居住环境的优劣做详细区分,具体的数额会依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家庭成员数量每个月进行相应的补贴; 再次是刺激性补偿费用,这项费用将会由当地政府依照当地的实际情况与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拆除与建设单位必须严肃地遵循这个标准,不能随意进行更改。 当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签约以及搬离,而房屋的拆除总面积、补助面积及签约奖励面积总和低于45平方米时,不足部分将遵照评估单价的百分之八十给予补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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