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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期间房产纠纷怎么办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拆迁过程中遇到房屋所有权存在争议的情况,可考虑以下几种途径予以化解:
首先,双方应先行协商并可能就拆迁补偿和安置事宜达成协议;
其次,若已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后续仍产生纠纷,则需通过法律诉讼或仲裁程序加以解决。
在此过程中,如欲选择仲裁作为解决途径,当事人须以自愿为前提,达成仲裁协议,且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最后,若未能达成仲裁协议,则无法申请仲裁,此时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三)其他协议。上述第(二)项,单独列出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为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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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2:3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