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搬迁补偿有哪些项目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拆迁补偿标准方面:
土地补偿费用的具体计算方法为: 土地补偿费=被征用土地前三年的平均年度总产值×相应的补偿系数(即补偿系数在6的范围内<补偿倍数<10); 至于征地安置费用方面,它的计算方法则是被征用土地所需安置人员的数量×补偿系数>15时,那么总安置费用就可以等于被征用土地前三年的平均年度总产值×15; 而当被征用土地所需安置人员的数量×补偿系数<15时,总安置费用就等于被征用土地前三年的平均年度总产值×补偿系数×被征用土地所需安置人员的数量; 此外,地面附属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也有具体的计算标准,即按照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通常根据市场价格来进行补偿)。 2.至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部分,它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合法拥有房产的现值评估总值+房屋装修及装饰的协议赔偿额(或者经过专业评估确认的房屋装修及装饰的赔偿额); 房屋拆迁补偿的差价部分则取决于合法拥有房产的现值评估总值+房屋装修及装饰的协议赔偿额(或者经过专业评估确认的房屋装修及装饰的赔偿额)-被拆迁户所得到的可置换成所有权的房屋现值评估总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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