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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补偿的房屋是否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公房搬迁款项是否能够涵盖为共同财产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深入了解和研究所在地区的拆迁政策,确认补偿款项中是否包含了同住人员的利益因素在内。
在很多区域性的拆迁补偿方案中,往往仅仅以拆除房屋的面积作为计算基准,并未充分顾及到同住人员的居住权益。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搬迁补偿金应当赋予享有公有住房租赁权的一方向全权所有的权利。
另外,如果公有住房租赁权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取的,那么补偿金的归属就应当归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以便双方进行公平合理的权益分割处理。
此外,拆迁补偿可根据土地属性的不同加以细分,主要有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以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大类。
具体的房屋赔偿标准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实际状况所制定的。
对于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其补偿金额应当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以及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通过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得出具体的补偿数值;
而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进行拆迁时,其拆迁补偿金额则应当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等为基础,来计算出明确的拆迁补偿数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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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8: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