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一条规定,被征收的房屋选择以货币方式进行补偿时,其评估价值应包括合法取得的房产及已达成共识装修装饰费用两部分所得。
第二条阐明,当选择以房屋实物交换产权的方式进行补偿时,其差异额度应由两项费用构成,即房产评估价值加上已经达成共识的装修装饰费用减去被征收者所获取新产权房屋的现估值。 第三条阐述,在评估房屋动迁安置费用时,应考虑以下四个方面,分别为搬迁津贴费、未曾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暂时津贴费用、超时要支付的短期津贴以及非居住用房因为停止生产经营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