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个人行为的搬迁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是自行拆房并投身房地产开发;其次是用自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实现拆迁;第三种就是利用所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投资开发,需进行相关拆房工作;
最后一种则为个人通过国家土地使用权参与联盟建筑项目,同样也会涉及到拆屋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