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征收是怎么赔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
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 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需要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 4、搬迁费包括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 5、如果有合法手续,如果你租地合同未到期,完全可以通过与政府谈判,争取更大的补偿。因为作为厂房,搬迁必然影响生产从而造成损失,在补偿中也会相应加以考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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