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告保险公司骗保行为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欲指控某保险公司涉嫌骗取客户财务,首先,您必须依据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这些证据譬如与所涉事宜相关的合同文书、具体明确的沟通纪录及可靠的支付凭证等等,都能有力的证实保险公司存在讹诈的实际情形。 而在此之后,您可以选择向所在地区的保险业监管机构提出申诉,由其对事件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公正合理的处理。 倘若情况实在复杂,您甚至还可以考虑直接向法院发起诉讼。 在这一漫长且至关重要的法律程序中,您有责任清晰明了地阐释保险公司涉及到的违法骗保行为及其给自身带来的切实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六)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 (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 (十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十二)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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