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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私企挪用资金什么罪12万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若在私人企业任职的人员擅自挪用了共计约12万元人民币的公司资金,且满足了“涉案金额较大”以及“逾期未偿还超过三个月”这两个条件,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将这些资金用于了盈利性活动或者非法活动,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犯下了挪用资金罪。
然而,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例如挪用资金的动机、用途、占用时长、是否存在归还行为等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
倘若挪用资金的行为确实符合上述法律条款中所列举的相关情况,并且其涉及的金额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法定标准,那么这种行为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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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5: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