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既往病史保险拒赔的依据有哪些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既往病史作为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重要依据之一,往往源于投保人未能充分履行如实告知的法定义务。
倘若投保人过去所患病症与其当前出险事件存在直接关联性,那么保险公司将毫不犹豫地拒绝给予理赔。
针对诸如健康险、疾病险以及人寿险等与投保人自身健康状况紧密相关的保险种类,进行全面体检并提交相应报告便成为了保险公司的必要附加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3 4: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