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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买了几年会不会拒赔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乎《保险法》中广为人知的“2年不得抗辩”原则,特别针对长期寿险与健康保险品种,自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满2周年之后,保险公司便丧失了单方面取消此合同之权力。
然而,这并不等同于若保险期限跨越超过2年时间,保险公司便失去了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或拒绝进行赔付的可能性。
倘若投保人故意隐瞒关键事实,未尽到如实告知的法律义务,抑或是因疏忽大意而未能如实地披露相关情况,进而对保险公司的承保决策产生严重影响,那么保险公司仍有权利拒绝接受该投保申请。
另外,若投保人蓄意提供不实信息,则在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将予以拒赔,且不会退还任何保费。
然而,若因疏忽导致未能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可免除自身责任,但需向投保人返还相应的保费。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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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3: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