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有哪些保险不赔偿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鉴于受害者出于个人主观意愿所采取的不当行为(例如自愿自杀或自我伤害等)而造成的交通事故进而引发了生命和财产方面的损失;
同时也包括那些恶意行为,比如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碰瓷”行为; 2.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属于保险车辆范围内的人员以及被保险人; 3.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由于仲裁或诉讼程序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与之紧密相连的其他额外开支; 4.间接损失部分,即由于车辆遭受碰撞而导致其市场价值下降的状况。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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