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起诉要包含保险公司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则上允许。
若受害者在提出诉讼时仅针对保险公司单独提起,由于保险公司实质上是在代机动车肇事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代偿),出于对保险公司合理行使抗辩权的考量,同时也是为了尽可能准确地查证案情真相,人民法院应视情况需要,依法将投保人添加至共同被告的行列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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