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白血病当天保险公司拒赔诉讼费怎么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保险纠纷案件的诉讼费用方面,需根据争议金额进行相应的计算和缴纳。
以下为具体标准:若争议金额未超过人民币1万元整,则每宗案件只需支付人民币50元作为诉讼费用; 若争议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且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之间,那么按照2.5%的比例进行缴纳; 若争议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之间,同样以2%的比例进行缴纳; 若争议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之间,则按照1.5%的比例进行缴纳; 若争议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之间,则按照1%的比例进行缴纳; 若争议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之间,则按照0.9%的比例进行缴纳; 若争议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之间,则按照0.8%的比例进行缴纳; 若争议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之间,则按照0.7%的比例进行缴纳; 若争议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之间,则按照0.6%的比例进行缴纳; 若争议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则按照0.5%的比例进行缴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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