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种险种保险不理赔怎么解决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保险公司以无充分理据为由而拒绝对赔款进行处理,可首先尝试与该保险公司开展相关的沟通及协商工作。
然而,倘若无法通过上述途径友好地解决问题,便可以寻求以下机构或部门的协助与支持: 首先,您可以直接向保险监管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其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勒令保险公司限时纠正行为; 其次,可以借助双方共同信任且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 再次,如果保险合同中存在仲裁条款,则应依照该条款的规定,向指定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此外,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您还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如果以上方法均未能奏效,您还有其他选择,例如向消费者协会等机构寻求帮助。 当保险公司接收到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必须尽快展开核定工作。 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案件,核定时间可能需要延长至三十日,除非合同另有特别约定。 若经核定,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在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相应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 反之,若经核定,确认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详细解释拒绝的原因和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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