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介入手术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制定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课程系统规划中,倘若其所提供的轻度病症保护范围具体囊括了冠心病介入治疗这样的特定病症类型,那么被保险人在满足相关的法定标准之后便可提出相应的理赔要求和资金申请。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市场上众多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普遍将这类病症纳入到了轻度病症保护的范畴之内,但仍然存在着极少数的产品并未将其包含在内。 除此之外,百万医疗保险产品也能为心脏支架手术的大部分费用提供报销服务,并且还包括了支架本身的费用。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广大消费者在面临类似情况时,应优先考虑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进行首次报销,对于基本医疗保险无法覆盖的部分,再通过重大疾病保险和百万医疗保险进行更为深入的理赔和报销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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