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黑龙江绥化市保险专业律师能风险代理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诚然,风险代理服务可大致分为两类:全风险代理及半风险代理两种形式。
全风险代理方式的显著特征在于,在与委托人达成协议并签署授权书之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待相关案件得以顺利完成之后,律师才会依据相关行业标准,按照约定的比例收取费用,通常情况下,这部分费用约占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左右。 至于半风险代理方式,则要求委托人在初期阶段先行支付一定数额的基础费用,一般来说,这个基础费用为五千元人民币。 然后,律师会根据最终的法律判决结果,收取相应比例的费用,通常在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之间。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涉及到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等类型的委托事项,均不得采取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进行收费。
法律依据: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