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轿车托运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情况,相关赔偿责任应由被保险人自身承担,保险公司将不给予任何赔付款项:
1.在机动车损失保险之中,如有必须由第三方承担的赔偿款项且无法寻找到该责任人; 2.由于被保险人违反了安全装载规定所引发的额外赔偿费用;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被保险人选择以自行协商方式解决交通事故,然而未能提供证据证实事故原因的; 4.在投保之时已指定驾驶人员,但在保险事故发生之际,被保险机动车却被非指定驾驶人员使用所导致的额外赔偿费用; 5.在投保之初已经约定行驶区域,然而保险事故却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之外所产生的额外赔偿费用; 6.由于在保险期间内发生过多次保险赔偿所导致的额外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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