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轮胎轮毂损坏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保险公司所制定的免责条款,针对单纯性的车轮单独损坏状况(轮胎与轮毂无论单独或者共同发生破损),且并未牵涉到任何第三方因素,均不在保险责任范畴之内。
然而,若在车轮损坏之外,还存在其他部位同时遭受损害的情况,例如底盘受损、车身油漆刮花等,那么此类情形便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由于轮胎引发的严重损失,致使车辆需进行大规模修理时,保险公司往往会支付轮胎的赔偿款项,因为更换轮胎所需的费用通常被纳入维修费用之中。
法律依据:
《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
第十一条 下列损失、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电气机械故障、朽蚀、腐蚀; (二)轮胎或轮毂单独损坏; (三)高温烘烤、人工直接供油造成的损失; (四)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腐蚀、污染造成的损失; (五)非保险车辆本身的损失; (六)保险车辆的贬值损失; (七)非全车被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抢造成的损失; (八)承租人与保险车辆同时失踪情形下发生的损失; (九)因民事纠纷导致保险车辆被盗抢而发生的损失; (十)因保险车辆不能使用导致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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