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宁保险律师费谁出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的诉讼费用缴纳规则,在涉及赔偿争议的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用原则上应由败诉一方承担;
然而,如果申请了律师代理服务,那么律师服务费用则应当由委托方自行负责支付。诉讼费用可由败诉方承担,除非胜诉方主动愿意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在诉讼案件中,如若有一方向律师支付了相关费用,那么律师费就应当由该方当事人来负担。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假设一方当事人因未履行义务而成为被告,而在其聘请律师进行辩护并最终胜诉原告的情况下,该方有权向原告索要这部分律师费(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偿付其为案件审理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在债务纠纷中,我们可以在起诉状中明确提出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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