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双方婚姻关系及感情破裂的证据;
2、孩子的出生证明及抚养孩子有利条件的证据;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共同债务的相关证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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