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人保护触发后保险不赔交通费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人身伤害所涉及到的赔偿项目,的确在相关法规中有详细且明确的规定。
例如医疗费用、误工津贴、护理费以及营养补偿等等。 然而,这些赔偿项目的具体金额都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比如营养补偿方面,必须得到医院出具的建议书作为依据,若缺乏此类证明材料,则无法获得赔偿金; 再者,误工津贴的计算方式取决于受害人的职业类型和其因住院治疗导致的收入损失程度。 若受害人并未因此遭受经济损失,那么同样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至于首饰损失,如果对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这一事实,那么理当进行赔偿。 但是,这种证据的获取并非易事,否则早已向您提出索赔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仅对您提起诉讼,您可以以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理由,请求法院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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