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没有保险不能拒赔的情况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下列诸多情形之中,如属本公司无需承担之赔付责任者,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事项:
1.于饮洒之后驾车上路,甚至于无有效驾驶证的前提之下进行飙车活动; 2.未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行驶证及驾照的年度审查工作; 3.由于地震等自然灾害所导致的财产损失; 4.针对精神层面所提出的赔偿诉求; 5.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支出; 6.因发动机进水而引发的发动机严重受损问题; 7.由轮胎爆破所导致的财产损失; 8.未经本公司定损确认便擅自对车辆进行修复作业的行为。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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