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问劳动保险律师费谁出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支付方应为委托人指定之人选。
若涉及追索劳动报酬之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律师费用原则上可请求对方负担。 然而,需劳工与律师事务所以书面形式约定代理事宜,并且必须取得律所出具的正式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收据凭证。 只需劳工向仲裁机构提交与律所签订的代理合同及律所开具的正式税务局收费发票,仲裁委员会将根据劳工胜诉比例对律师费用予以相应支持。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五十八条
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劳动者胜诉的,劳动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最高不超过五千元; 超过五千元的部分,由劳动者承担。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解释,最高不超过五千元,是指在一起劳动争议处理整个过程中(包括仲裁、诉讼、执行等阶段),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裁决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的总额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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