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桂林保险律师怎么收费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无财产争议案件收费标准:一般来说,包括普通的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在内,若不涉及任何财产纠纷,我们会依据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所需要投入的工作精力和时间等多方面因素,与客户进行友好协商后,共同确定具体的收费金额。
在此范围内,通常在人民币6000元至100000元之间。 而针对外省市的民事、经济及行政案件,只要不涉及财产纠纷,我们也承诺最低收费为人民币20000元。 至于有财产争议案件的收费方式,则是按照争议标的额来计算。 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将争议标的额分为六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收费比例。 然后,根据争议标的额所在的等级,结合相应的收费比例,计算出最终的收费金额。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内的部分,我们将收取7%的费用,但最低收费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元。 (2)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6%的费用。 (3)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5%的费用。 (4)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3%的费用。 (5)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1%的费用。 (6)争议标的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我们将收取0.5%的费用。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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