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30天不理赔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遭遇交通事故,致使对方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时,受害者可依据法律规定有权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肇事方当事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或径直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状进行维权。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凡侵犯他人人身权益且导致伤害的行为,应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在内的治疗及康复所需的合理费用,同时还需赔偿因误工而导致的经济收入损失。 如致受害人伤残,则须额外支付辅助器具费及残疾赔偿金; 若致其死亡,则还需支付丧葬费及死亡赔偿金。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当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在赔偿事宜上产生争议时,双方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机构介入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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