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拿走零件不赔如何处理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在购买保险后遭遇保险公司拒赔或理赔结果不公允的情况,可依法提起诉讼程序。
起诉保险公司的具体步骤包括: 首先由原告方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完备的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其次,人民法院接到原告提交的文件与资料后进行详细审查; 第三,经审查后的案件作出受理决定并予以立案; 第四,自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同时告知被告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第五,被告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应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书面答辩; 最后,进入开庭审理阶段,经过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最终由法院作出调解或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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