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撞坏东西怎么报保险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车辆遭遇交通事故之时,应当立即前往事发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备案,并在随后的48个小时之内将此事件通知至保险公司。如果未能及时履行上述义务,那么保险公司有权拒绝任何理赔申请。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即投保人有义务在事故发生之后,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以电话形式或者直接前往现场进行报案。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下列情况引发的损失,保险公司将概不负责进行赔偿:
首先,货物因遭受哄闹恐吓、自然遗失、自身品质存在问题、数量不足、死亡、腐烂、变质等因素导致的损失; 其次,由于违反运输规定或者包装、固定措施不当、装载、遮盖处理不当而导致的货物损失; 再次,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财物、未经许可搭乘的人员或非法搭载的货物; 此外,由于驾驶员故意行为、紧急制动操作或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斗殴、自杀、犯罪行为等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货物损失以及车上人员在车外所受到的人身伤害; 最后,其他不符合本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依据法定程序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其进行赔偿。但是,若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系由受害人故意造成,则保险公司将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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