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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车辆事故保险公司拒赔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商业险种保险理赔处理中,具体的拒赔情况可以通过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进行充分协商而达成共识。
然而,对于涉及到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保险,如交强险等,保险公司则有明确的拒赔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由于受害人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所引发的损失;
其次是被保险人自身所有的财产及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所遭受的损失;
第三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使得受害人的经营活动、行驶状态、电力供应、水源供应、气体供应、生产过程、通讯设施、网络连接、数据存储、电压稳定等方面受到影响,从而导致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引起的贬值、维修后价值下降等各类间接损失;
最后是由交通事故引发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的额外费用。在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等用于治疗和康复的合理开支,以及因误工而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如果造成了残疾,还需支付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若致人死亡,则需要支付丧葬费用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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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8: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