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疗保障体系,即我们常说的“医保”,是经由国家法律规定,在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原则下进行实施的。其首要责任方是各用人单位与员工个人,他们需遵循相关法规,按时且足额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若未能做到这一点,则将被视为未履行义务,其个人账户将不会被计入,同时,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也将拒绝为其支付任何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的主要功能在于对由于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当员工因为疾病、意外伤害或者生育等原因需要接受治疗时,社会或企业有责任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资援助,以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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