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损险的责任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为了尽可能减轻或者避免保险车辆的损害程度,被保险人支付必需并且合理的救援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但是,此类救援费用的上限不能超出保险金额的数额限定范围。 其次,被保险人或者他许可的驾驶员在行使保险车辆期间,如果由于以下几种情况导致了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将负责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1.碰撞、翻覆和坠落事件; 2.火灾、爆炸以及自燃现象(如需投保该附加险种); 3.外部物体倾泻、倒塌事件; 4.强烈的风暴、龙卷风事件; 5.强烈的雷击、大雹子灾害、暴雨突降、持续性洪水、海啸灾害; 6.地面下沉、结冰、山体坍塌、雪崩、泥石流及滑坡事件; 7.在承载保险车辆的渡船上遭遇自然灾害事件(仅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看护的情况)。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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