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是否构成法律行为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结婚确实属于具备法律效力的行为范畴。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婚姻的正式缔结过程被称之为婚姻成立或婚姻缔结,此乃关乎男女双方依照法定程序及特定条件,确立合法配偶身份所实施的具有民法性质的法律行为。 此项行为不仅仅是参与双方在法律层面上作出的郑重承诺,同时还牵涉到了伴随婚礼而生发的各项权利、义务与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鉴于以上原因,结婚无疑是一份典型意义上的法律文件,它倡导并要求参与其中的双方当事人借助于相应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以期明确并确立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出具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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