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保险报赔和医疗纠纷冲突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住院医疗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并无相互抵触之处。除了能够进行互补性叠加的住院津贴以外,两者还可针对共同遭遇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然而,报销额度仅限于实际产生的费用。具体而言:
1.医疗保险主要针对因病或意外导致的住院费用进行报销; 2.而意外伤害保险则需视乎是否提供额外的意外医疗保障,即因意外事故引发的住院费用报销。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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