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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情况撞人了保险不赔偿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此,我们向您提供以下十项不在被保险范围之内的案例:
1.新购车辆尚未完成登记注册手续、持有临时号牌或临时号牌已到期导致产生的经济损失,我方将对此类情况不予赔偿;
2.车辆未能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年度检查或检查结果不及格从而引发事故所致的经济损失,我方同样无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在车辆接受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我方亦不会予以赔偿;
4.若事故涉及到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我方将对此类情况不予赔偿;
5.在收费性质的停车场内因车辆遗失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我方也将对此类情况不予赔偿;
6.若被保险人自愿放弃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索权利,我方将对此类情况不予赔偿;
7.在驾驶证遗失、损坏或更换期间驾驶机动车辆所导致的经济损失,我方同样不会予以赔偿;
8.若事故发生后超过48小时仍未通知我方保险公司,我方将对此类情况可能不予赔偿;
9.在保险费用支付完毕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方将对此类情况不予赔偿;
10.对于车辆新增设备遭受损害的情况,我方同样不会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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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4: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