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完保险了车主又起诉了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遇到交通事故后,若对方决定对您提起诉讼,您只需全力以赴地搜集相关证据,并为庭审做好充分的准备即可。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您特别关注:
首先,鉴于对方已经启动了法律程序,保险公司的律师将会对其所主张的合理部分进行仔细审查,并可能对此提出异议。 然而,无论情况如何变化,核定损失的工作主要由法院及保险公司负责,而最终的诉讼也将由保险公司与受害方共同参与。 其次,您是否亲自出席庭审并不重要,因为即使您对法院的判决结果表示不满,仍可选择向上诉法庭提出申诉。但是,一旦案件进入终审环节,您便需履行相应的执行义务。 再次,关于二次治疗费用问题,您可以等到实际产生之后再行发起诉讼,同时,您还可以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这对于整个诉讼过程并无任何不良影响。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交强险额度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您全额承担; 至于交强险之外的费用,按照责任比例55%计算,若对方属于非机动车,则赔偿比例调整为6:4。赔偿责任将全部由商业三责险承担。只要是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费用,保险公司均应予以承担;反之,若费用并非因交通事故导致,那么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该项费用。 最后,在诉讼过程中,受害方可能会提供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证据,此时,您需要密切关注,保险公司如对上述证据持有异议,则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法院的职责便是对这些证据的可信度进行评估,并据此作出裁决,确定哪些部分的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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