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不赔偿部分由谁出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险乃一种风险分散与转嫁的途径,保险公司依循保险合同所载之条款,对被保险人在指定范围内遭遇的风险予以承保,然而并非所有类型的风险均能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补偿。因此,保险不赔付的部分究竟该由何方承担责任?
首先,保险未予赔付的部分大致涵盖以下几种情况:诸如根据保险合同特定规定的免赔额、保险责任范围之外的损失、保险合同明确列明的除外责任以及被保险人蓄意制造的损失等等。针对此类状况,保险公司将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关于保险不赔付的部分,其责任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举例来说,若保险合同中已设定免赔额,则被保险人需自行承担免赔额之内的损失;倘若被保险人故意制造损失,则保险公司将不予承担赔偿责任,而责任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最后,保险不赔付的部分亦有可能由第三方承担。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