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怎么计算利息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债务之人拖欠款项且未予偿还所涉及到的利息计算问题,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若双方在签订借贷协议之时已经明确规定了利息的支付方式和数额,那么便应当根据这一约定进行利息计算。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约定的利率不得超出合同成立之初一年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若双方并未对利息事宜做出任何具体约定,则通常被视为无息借贷关系,但是,出借方仍有权向债务人索要逾期还款的利息。 而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应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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