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逃税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税务类纠纷-偷税漏税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当今法律体系,对于逃避缴纳税款构成犯罪情况,其追诉标准如下:
(一)纳税人通过欺诈或隐瞒行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未遵守纳税申报义务,逃避缴纳税款且涉及金额达五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占据应纳税所得额总和的百分之十以上者,在接到税务部门依法发出的追缴通知书后,仍拒绝弥补该应纳税款、逾期滞纳金或未遵守行政处罚决定者将予以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若纳税人在过去五年以内,因逃避缴纳税款曾遭受过刑事惩罚或者曾两次被税务部门做出严厉行政处罚,且再次逃避缴纳税款,涉及金额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占据应纳税所得额总和的百分之十以上者,同样存在刑事问题; (三)如果代理缴税义务人员采用欺瞒手段,故意少计或不全额交付税款,而涉及金额达五万元人民币以上者,也将依法立案处理。 在此要提醒纳税人注意,即使其刑事案件已经由公安机关立案,随后提交的补缴相应税款、缴纳滞纳金的申请,以及接受新的行政处罚等改正措施,均不能停止对其刑事责任的追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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