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是哪个部门受理的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就好比县级政府作出了某一行政行为,那市级政府就会受理其复议申请; 要是市级政府部门作出了行政行为,要么由该部门的本级政府来受理复议,要么由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来受理。 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就得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特定的机关来受理。 像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这些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以及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复议,一律由它们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来受理。 总而言之,到底是由哪个部门来受理行政复议,得综合考虑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以及该机关所属的层级等诸多因素。 只有明确了这些,才能准确地找到受理行政复议的部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进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