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如何认定有利害关系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上利害关系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行政行为之间存在的一种因果关系。
“只要个人或者组织受到行政行为的实际的不利影响”,只要这种影响通过民事诉讼得不到救济,就应该考虑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 “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作以下理解: 个人或者组织是否具有原告资格,关键在于其权利义务是否受到某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实际影响。 所以,“影响”标准就是对“利害关系”标准的另一个表达,“利害关系”的内容也就是“影响”的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