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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该第三人如何上诉
分类 行政类-行政诉讼
解答
律师解析:
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由主动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
(1)主动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2)人民法院通知。
人民法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如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或者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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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6:3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