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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指挥部能作为诉讼主体吗
分类 行政类-行政诉讼
解答
律师解析:
拆迁指挥部当地政府组织的临时机构,负责拆迁的指挥工作,拆迁完毕,指挥部解散。
拆迁指挥部是一个非法定机构或者临时机构,既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企事业单位,其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所谓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因为主体不适格而无效。
拆迁指挥部不独立承担民事、行政责任。
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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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3: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