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局执行费用由谁出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执行局执行费用的承担问题,具体阐述如下:
一、一般原则 执行费用通常由被执行人来承担。 这是因为执行程序的启动,根源在于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因被执行人的不履行行为引发了执行程序,所以相关费用理应由其负担。 二、具体规定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当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时,申请人无需预交申请费。 执行申请费是在执行工作完成后再交纳,并且会从执行到的款项中优先予以扣除。 三、特殊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那么申请费的负担就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申请费的承担方。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小朱胜诉。判决生效后,小李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小朱申请执行。执行中,对于执行费用由谁承担双方产生争议,且执行过程中双方尝试和解但未就申请费负担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 1、按照一般原则,执行费用通常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中,小李作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引发执行程序,所以从原则上讲执行费用应由小李负担。 2、依据具体规定,小朱申请执行时无需预交申请费,申请费在执行工作完成后从执行到的款项中优先扣除。 3、由于双方和解不成,对于申请费的承担,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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