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保险理赔需要多久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人民法院运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案件时,相关部门需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
若遇有特殊情形需予以延长,需经由本院院长签署批准文件后方可进行,最长可延期至十二个月; 如仍需延长则需上报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另据规定,对于人民法院运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其审判期限应控制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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