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节造成聚众斗殴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明确指明,聚众斗殴罪的具体情况主要涵盖如下内容:首先是频繁进行的多次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其次是参与人员数量众多、交战规模庞大且对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聚众斗殴事件;再者是在公众场合或交通要冲地带实施聚众斗殴行为,从而引发社会秩序大面积混乱的情况;以及最后的非法携带武器参与的聚众斗殴行动。以上所述的各种聚众斗殴现象都有可能致使首要分子和其他直接参与者遭受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惩戒。倘若聚众斗殴过程中造成了他人身体重伤甚至是死亡的严重后果,那么还有可能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或是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中所列之罪状来进行相应的刑事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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