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二审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案件二审开庭过程的详细步骤可总结为以下几点:
首先是以开具传唤通知书等形式开展庭前准备工作,确保后续环节能够顺利展开。 然后是步入正式的开庭审理环节,这一部分将包含庭上调查与辩论两个重要阶段。 其中,庭上调查的重点在于查清案情真相及相关证据,而法庭辩论则是各方主张自己观点和进行质证的关键环节。 在经历了以上几个流程之后,上诉人有机会就自己的案件作最后陈述以及表达个人观点。 最后一步则是法庭审理的结束。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对第一审判决中的各项陈述和证据抱有异议且可能因此影响重大的上诉案件都应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并开庭审理。 同时,对于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以及检察机关依据法律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也应该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程式。 对于第二审法院认为无需开庭审理的案件,他们应积极协助各方取得认可,并在必要时进行案件人物的细致询问以及听取其他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除此之外,二审案件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选择到案件发生地点或原始审判法院所在地来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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