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诉后重新起诉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已被裁定为撤诉处理的案件是否还能提起上诉这一问题,其最终答案依赖于具体情况的判断与分析。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无论原告方选择主动撤回诉讼申请或者由法院予以撤诉处理之后,如果其再度以相同的诉讼请求向同一法院重新启动诉讼程序,那么该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立案受理。 然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若非由于证据不足导致撤诉的情况之外,当自诉人作出撤诉决定并且在撤诉后以同样的事实对同一被告进行二次控告时,司法机关将不再予以审理和裁判受理请求。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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