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假可以延长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保障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可以。
《劳动法》规定: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晚育者增加30天。 6、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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